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诚聘科研合作人员
一、中心简介
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http://www.erc.uestc.edu.cn/)于2013年4月13日由科技部批准组建,2017年顺利通过验收,是目前我国电磁辐射控制材料领域重要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平台。中心依托于电子科技大学建设,主要从事电磁辐射控制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工程转化及人才培养。
中心拥有一支以长江、杰青为带头人的具备多学科背景的国内一流研究队伍,已建立起国际先进的电磁辐射控制材料研究与测试平台,成为国内电磁辐射材料的重要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几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高磁损耗电磁吸收材料、微波参数测试系统、电磁辐射特性快速计算方法为代表的多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创新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支持我校“双一流”建设,中心特面向校内诚聘科研合作人员。
二、科研合作方向
1.高分子结构与功能材料
2.电磁计算
3.高温结构陶瓷
三、合作人员要求
1.从事的研究方向与中心的科研合作方向契合度高。
2.合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
四、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员将简历通过邮件发送到lzhang129@uestc.edu.cn张老师处(请在邮件中注明拟合作方向)。
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7-12-25
附: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关于校内科研人员聘任协议
编 号:
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关于校内科研人员聘任协议
甲方: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
乙方(受聘人): | 性 别: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所在校内二级单位: | 联系电话: |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能力与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支持我校“双一流”建设。经双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校内科研人员,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5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按程序续聘。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科研计划,开放共享实验测试平台,为乙方使用本中心的研究设备和仪器提供服务、协助和指导。
2. 甲方积极组织乙方联合共同申报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并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
3. 甲方优先为乙方的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技术以及转化平台支持。
4.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可提供非固定的办公场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以中心名义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但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有权利根据甲方的相关奖励政策,享受甲方对相关署名成果的奖励。
3. 乙方有义务在聘期内合作项目的相关论著中的作者单位之一中注明“国家电磁辐射控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 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以及保守其他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管理和考核
1. 甲方对于中心外聘科研人员实行双聘双算,不影响乙方所在单位对乙方的考核和奖励。
2. 乙方每个年度末须参与甲方组织的年度工作交流会。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