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员会是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由省、市科技主管部门、依托单位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1指导中心筹建和制定发展规划;审定和批准中心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年度目标;决定主要人员任免和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及合作单位间的关系,对中心主任及中心的运行绩效进行考核。
管理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工作的需要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召开。管理委员会每三年一届,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关中心章程的修改及其他重大决议,须得到2/3以上委员的同意方能有效。